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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门诊特需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阅读次数:3121    发布时间:2024-10-14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规定,医院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对门诊新增特需服务项目“舒敏专家治疗(照光、导入)”予以定价。价格公示如下表所示。价格公示自20241014日至20241025日。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计价说明

舒敏专家治疗(照光、导入)



380


 

 

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