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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避难间改造项目市场征询公告

阅读次数:2836    发布时间:2023-1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经我单位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避难间改造项目进行市场征询,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住院部3-12层避难间改造项目,要求按附件医疗机构避难间的设置要求进行改造,可现场踏勘后出具方案。

、市场征询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公司简介(含联系方式)、资信证明、技术方案、报价单等(盖章,一式三份)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 122816: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可邮寄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岩大道778号行政楼4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市场征询时间:另行通知

、市场征询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5-85028627   邮箱:1138465492@qq.com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岩大道778号行政楼四楼招标办

 

附件:

医疗机构避难间的设置要求

一、设置场所

1.高层病房楼应在第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

2.楼地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大于24m的洁净手术部及重症监护区,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1间避难间

3.每间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大于2个,每个护理单元的避难区净面积不应小于25.0㎡

二、避难间的其他防火要求

1.避难区的净面积应满足避难间所在区域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

2.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采取保证人员安全避难的措施

3.避难间应靠近疏散楼梯间,不应在可燃物库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站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正下方、正上方或贴邻

4.避难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5.避难间应采取防止火灾烟气进入或积聚的措施,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除外窗和疏散门外,避难间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6.避难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过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或助燃气体的管道

7.避难间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8.在避难间入口处的明显位置应设置标示避难间的灯光指示标识。

备注:(条文解释)医疗建筑的用途决定了其中有部分人员在火灾时难以及时疏散出建筑物,需要为这些人员提供临时避难的场所。避难间可以利用平时使用的房间,如每层的监护室,也可以利用消防电梯前室,但不应利用合用前室,以防止病床影响人员通过楼梯疏散。避难间的可用面积应考虑消防员、医护人员、家属所占面积和病床所占面积。




 

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

                                       2023 12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