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产科新增特需项目价格公示
阅读次数:6015 发布时间:2022-02-24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规定,医院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对产科新增特需项目予以定价。价格公示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9日。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 | 计价说明 |
产科特需营养门诊 | 次 | 30 |
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