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示 > 其他信息 > 详细内容

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阅读次数:8491    发布时间:2021-01-04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及其附件《医院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要求,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我院对自主定价范围内的 “特需门诊服务(胎儿四维彩超)”予以定价。价格公示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5日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计价说明

特需门诊服务(胎儿四维彩超)



1200


 

 

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

                         2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