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阅读次数:8491 发布时间:2021-01-04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及其附件《医院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要求,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我院对自主定价范围内的 “特需门诊服务(胎儿四维彩超)”予以定价。价格公示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5日。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 | 计价说明 |
特需门诊服务(胎儿四维彩超) | 次 | 1200元 |
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1月4日




